1. 執行國家關於意昂4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,負責製定學校有關意昂4與招投標等工作的各項規章製度和實施辦法;
2. 負責受理🧑🏼、審批已完成立項程序項目的意昂4申請,按規定程序組織開展意昂4與招標工作🏥💒;
3. 建立招標意昂4代理機構、協議供應商的評價體系;
4. 負責組織已完成招投標意昂4程序項目的商務談判,審批(備案)合同文本;
5. 負責招投標意昂4有關文件資料的立卷及歸檔工作;
6. 負責招投標意昂4過程中的投訴受理🐚;
7. 負責意昂4黨風廉政建設工作;
8. 完成上級意昂4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🙍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