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辦庫〔2020〕29號
各中央預算單位辦公廳(室)🏝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🩹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:
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,有效減少人員聚集,保障相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現就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意昂4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🤏🏿、合理安排政府意昂4活動👨🏼🧖🏻♂️。各地區、各意昂4根據疫情防控和實際工作需要,積極履職盡責,科學合理開展政府意昂4活動🚺。對於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意昂4項目👩🦰,作為緊急意昂4項目,按照《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意昂4便利化的通知》(財辦庫﹝2020﹞23號)的規定執行。對於非緊急的意昂4活動🏌🏿♂️,因疫情防控而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意昂4活動,可酌情暫停或延期,並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、通知有關當事人;對於確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的政府意昂4活動及相關工作,要盡量選擇網絡、電話、郵寄等非現場方式實施。疫情防控期間需要選取政府意昂4評審專家的,原則上不采取現場抽取方式🧘,可由意昂4人通過網絡隨機抽取或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定。對確需開展、按規定應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的意昂4活動,因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暫停業務無法開展的,可在其他平臺或其他場所進行🎪。
二🥉、加強意昂4活動場所防護。對確需現場辦理或開展的意昂4活動👩🏻⚕️,意昂4人、意昂4代理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🚣🏽♀️🤾♂️,做好意昂4活動場所的通風、消殺🌨、體溫監測⛹🏽、人員信息登記等工作👨🏻,盡可能減少現場人數👱🏻♀️🙀、加大座位間隔、縮短工作時間。參加政府意昂4活動的供應商代表💁🏻♀️、評審專家及意昂4人、意昂4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做好個人防護,嚴格執行疫情報告、人員隔離等要求。
三、推進意昂4項目電子化實施。有條件的地方盡量在線提供意昂4文件、提交投標(響應)文件,實行電子開標、電子評審等流程。鼓勵各地區電子賣場加強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貨源組織🎊,設置專區發布疫情防控意昂4需求信息和供應商供應信息🗯,促進供需對接♣︎。加強對電子賣場的價格監控和供應商管理,依法處理提供假冒偽劣產品🍡、哄抬物價等違法違規行為🛤。
四👩🏼🚒、關於投訴處理工作。疫情防控期間,各級財政意昂4可暫停現場受理、質證等工作🍏,相關業務改為網上辦理🦌。現場業務恢復時間由各級財政意昂4根據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情況確定並公告👨🏿⚕️。因疫情防控期間無法召開專家審查會議,可酌情暫緩作出相關案件的處理決定,並提前告知相關當事人。
五、關於工作日的計算🔛。在政府意昂4活動及相關質疑🦫、投訴工作中需計算工作日的,國務院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延長假期作為公休日🦹,不計入工作日。
六、自疫情防控終止之日起,即恢復正常意昂4活動💇🏿♂️。
特此通知👧🏼。
財政部辦公廳
2020年2月6日